1、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記入比例是怎樣規定的?
答:個人帳戶包括職工個人繳納的全部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一部分。其中,在職職工35周歲以下的,按照本人繳費工資的2.3%記入;在職職工35周歲及以上45周歲以下的,按照本人繳費工資的2.7%記入;在職職工45周歲及以上的,按照本人繳費工資的3.5%記入;退休人員按照本人養老金的5%記入。其中,70周歲以下月計入額低于60元的按60元計入;70周歲及以上月計入額低于70元的按70元計入。
2、職工符合退休(職)條件辦理退休(職)手續時,達不到基本醫療保險低繳費年限的應該怎么辦?
答:可以辦理一次性補繳。其中,因單位欠繳造成,由單位和個人分別按欠繳年度的繳費基數和比例補繳;其他原因造成,由本人以退休時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按規定比例補繳。
補繳所需費用,除因單位欠繳造成繳費年限不足的部分,補繳費用由單位和職工本人按規定比例共同負擔外,其它原因造成繳費年限不足的部分,由本人負擔。
3、職工住院醫療費起付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答:參保職工住院治療或者患特殊疾病門診治療發生的醫療費,按規定納入統籌。統籌基金支付前,須先由個人按標準自負起付線,我市相關政策規定,一、二、三級醫療機構的起付線分別為500元、670元、840元,定點在社區醫療機構的門診大病起付線為300元。在一個醫療年度內第 一次住院的,起付標準按100%執行,第 二次住院的,起付線減半,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不再負擔起付線,門診大病在一個醫療年度內單獨設立一次起付線,但尿毒癥透析治療、器官移植抗排異治療、惡性腫瘤、白血病、精神病患者每個醫療年度只負擔一次起付線(包括住院和門診大。。
4、城鎮職工中斷繳費后如何補繳和享受醫保待遇?
答:參保單位整體中斷繳費的補繳。參保單位因經營困難中斷繳費的,可整體補繳,但不能間隔跳繳。補繳后的醫保個人賬戶予以補記,累計繳費年限。職工符合統籌支付的醫療費也可補報。
參保個人補繳。一是參保單位整體繳費正常,因用人單位原因造成個別參保人中斷繳費超過3個月的,可按規定補繳。但欠繳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予補報,應由醫保統籌金支付的費用,由用人單位負擔。補繳后,補記個人賬戶,累計繳費年限。二是因個人原因中斷繳費3個月內的,可以按規定補繳,連續醫保待遇,補記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和補報;但中斷繳費超過3個月的(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除外),不能補繳,再次參保繳費的,按照初次參保的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5、基本醫療保險統籌金高支付限額是多少?
答:參保人員在一個醫療年度內,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的醫療費,包括本人在一個醫療年度內發生的住院、家庭病床、老年醫療護理、門診大病等醫療費統籌支付額。我市現行的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高支付限額為9萬元。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費超過社會統籌基金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部分,由大額醫療補助金支付90%。在一個醫療年度內,大額醫療補助金高支付20萬元。參;颊咴谝粋醫療年度內醫;鸶咧Ц断揞~為29萬元。
6、職工住院醫療費的報銷比例是怎樣規定的?
答:參保人員住院治療或患特殊疾病在門診治療的費用,在社會統籌金起付標準以上、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部分,按照分檔累加計算的辦法,由社會統籌金和個人按一定比例分別負擔。
醫院級別
分檔區間、一 級醫院、二級醫院、三級醫院
備 注
起付標準
500元、670元、840元
一個醫療年度內第 二次住院按50%起付標準,第三次及以上的不再負擔起付標準;退休人員住院醫療費的自負比例減半執行
5000元以下:12%、14%、16%
5000-10000元:10%、12%、14%
10000-20000元:10%
20000-高支付限額:5%
高支付限額以上
大額醫療救助金報銷90%,個人負擔10%